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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 10 條
審查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
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管制。
二、檢舉、違章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三、虛報薪資案件之查核。
四、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關
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檢舉業務、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貨物稅、菸酒稅、特
種貨物及勞務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