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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公司增設遷移或裁撤國內分公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信託公司申請增設分公司,應於每年四月檢具下列書件,向財政部提出申請:
一、增設分公司申請書。
二、董事會會議紀錄。
三、增設分公司營業計畫書。
四、上一會計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