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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綜合規劃科掌理研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及各稅審查案件之覆核等
事項。分設二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規劃股
(一)全局業務方針或施政計畫之彙編、聯繫及列管作業。
(二)各單位企劃人力配置方案之研擬。
(三)研究發展之規劃、推動暨管制。
(四)稽徵業務檢討作業之推動及簡化稽徵程序之推展。
(五)稽徵作業手冊檢討、增(修)訂。
(六)各項稽徵功能間之協調、聯繫。
(七)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之檢討及增修訂。
(八)審計部抽查案件之管制及其查核結果之聲復。
(九)人民申請書表及定型函稿增(修)訂。
(十)組織調整案之規劃。
(十一)國稅查核技術手冊行政作業管制。
(十二)圖書資料庫管理。
(十三)各稅審查案件之覆核。
(十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管考股
(一)稽徵作業計畫及責任目標之研議,暨執行情形評估及彙總分析。
(二)公文之檢核,逾期公文之催辦、公文電子交換之推動。
(三)各項稅源及稅收統計之分析與研究。
(四)財政部稽徵業務考核之執行與檢討。
(五)覆核調整及復查核減評議案件之彙辦。
(六)本局網路化政府及線上申辦項目之規劃與時程之管制。
(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之檢討與修訂。
(八)立、監委巡察資料彙編及準備事宜。
(九)本局敘獎原則之檢討及修訂。
(十)本局年度稽徵業務考核相關事宜。
(十一)全國賦稅會報提案及書面報告彙編暨會報決議事項執行情形管制

(十二)本局與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聯繫會議相關作業及執行情形管制。
(十三)行事曆及其他管制事項之增修訂、編印及管制。
(十四)民意代表代轉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及管制。
(十五)稅務獎勵金核發相關事宜。
(十六)局務會報書面資料彙編及本局重要業務資訊編製。
(十七)各項會報重要決議事項及重要業務交辦案件之管制。
(十八)各稅覆核案件之派查、管制、移送及績效統計等相關作業。
(十九)其他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