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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六組掌理稅捐稽徵共同法規之擬訂、解答,各項稅課資料自動化作業之
規劃、考核、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規劃、執行,其他有關稅務行政之規劃、
督導、考核等事項。分設左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有關稅捐稽徵共同法規之擬訂、解答。
(二) 處理違章漏稅案件法規之擬訂、解答。
(三) 財務案件處理法規之擬訂、解答。
(四) 限制或解除欠稅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案件之核辦。
(五) 各機關團體及人民申請提供納稅義務人課稅資料案件之核辦。
(六) 主辦稅捐稽徵業務綜合考核之規劃、推動、彙總報告及其列管案件
之追蹤。
(七) 各稅捐稽徵機關欠稅之統計、分析及欠稅清理之規劃、考核。
(八) 各稅捐稽徵機關組織編制調整案件之核議。
(九) 各稅捐稽徵機關與人員獎懲案件之建議與審核。
(十) 全國賦稅會報之籌辦、紀錄及有關事項。
(十一) 其他有關稅務行政之規劃、督導、考核。
二、第二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有關稅務資訊法規之擬訂、解答。
(二) 稅務資訊政策之規劃、執行。
(三) 稅務管理資訊制度之規劃、審議、督導、考核。
(四) 各稽徵機關整體稅務資訊制度之指導、檢查、考核。
(五) 稅務資訊年度工作計劃目標及電子作業項目優先順序之核辦。
(六) 本部與中央部會及其他重要資訊管理單位間對促進資訊業務之協調
改進事項。
(七) 各稅目稽徵程序之協調、規劃及研議改進事項。
(八) 其他有關資訊事項及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 租稅教育之研究、規劃、執行。
(二) 稅務宣傳之研究、規劃、執行。
(三) 租稅教育及稅務宣傳資料之蒐集、評估。
(四) 租稅教材及稅務宣傳題材之編撰。
(五) 其他有關租稅教育及稅務宣傳工作之事項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