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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徵收科掌理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清欠執行等事宜。分設六股,各股之職
掌如下:
一、徵收一股:
(一)分局、稽徵所有關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徵收業務之
規劃、督導及考核。
(二)總局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補、退及免稅案件(含違章案件)之造冊
、造單。
(三)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
勞務稅責任目標之編配及督導。
(四)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五)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所得稅、營業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二、徵收二股:
(一)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徵收
業務之規劃。
(二)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開徵
案件(含違章案件)造單、造冊、送單、補單。
(三)遺產稅、贈與稅之延期、分期、應繼分之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等更
正及行政救濟案件之管制及核定稅額開徵。
(五)遺產稅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之處理。
(六)遺產稅及贈與稅擔保案件之處理及同意移轉證明書之核發。
(七)遺產稅及贈與稅比率代繳案件之處理。
(八)遺產稅及贈與稅開徵案件之清查。
(九)其他有關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
酒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三、劃解退稅股:
(一)退稅作業之擬訂及執行。
(二)有關公庫代收稅款報表編製之輔導及催報。
(三)各項稅款劃解科目之審核及辦理轉正。
(四)外縣市代收稅款之解繳及代收外縣市稅款之處理。
(五)各項稅捐徵收狀況之統計。
(六)退稅款項之核發及寄送。
(七)已兌領退稅憑單之處理。
(八)分局、稽徵所有關退稅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退稅業務之處理。
四、欠稅清理股:
(一)欠稅清理業務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欠繳罰鍰摯發債權憑證案件之查報財產及清理。
(三)限制出境案件之管制及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外僑綜合所得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等欠稅案
件之移送執行保全、執行憑證保管、清理。
(五)遺產及贈與稅繳清證明書之核發。
(六)債權登記及參與分配。
(七)分局、稽徵所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八)逾核課、逾徵收期間稅款註銷事項。
(九)其他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處理。
五、執行一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件之
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及罰
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及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引導
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
六、執行二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件之
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及罰
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及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引導
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