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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鹽務總局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鹽務總局對外行文,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關於左列事項,得發局令:
一、遵照部令應行轉飭事項。
二、依照部令所定辦法督率進行事項。
三、曾經呈部核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