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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會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放款審核委員會議,應每次作成紀錄,於開會之翌日分送理事會及監事會

前項會議紀錄所載決議如有違背法令,監事會應即提出糾正,並通知理事
會停止執行,理事主席對於放款審核委員會之決議,如認為執行顯有困難
者,得敘明理由提請理事會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