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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置主任委員一人
,由財政部部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由主任
委員就委員中選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