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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財政部關稅總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徵免關稅之核辦、核轉事項。
二、關於關稅稅則之研修建議事項。
三、關於私運貨物進出口之查緝事項。
四、關於進口貨物價格之調查、審核事項。
五、關於進出口貨物之化驗、鑑定事項。
六、關於外銷品之進口原料保稅、退稅之核辦事項。
七、關於燈塔及助航設備之建管、補給及無線電管理事項。
八、關於關稅資料之建立處理事項。
九、關於一般關務法規之研釋擬議事項。
十、關於各地區關稅局設置之研擬事項。
十一、關於關務之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