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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委員除由有關機關指派者外,專家委員之聘期,由經濟部及財政部會商決定之,但在聘期內不得執行會計師業務,其與開業會計師有特殊關係者,於評審案件時應予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