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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委員會設委員十一人,除經濟部及財政部各指派委員一人,其餘九人由經濟部財政部會商決定,聘請會計專家擔任,並由經濟部與財政部指派之委員輪流為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