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檢查作業檢討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委員會由財政部金融局局長、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處長、財政部保
險司司長、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總經理及臺灣省合作金庫總經理等五人組成
,由財政部金融局局長擔任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