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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局對外公文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關於下列事項,得由局行文:
一、依法令應行監督事項。
二、遵照部指示應行轉知事項。
三、其他經報部核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