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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準則所稱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財團法人編製之財務報告,應允當表達財團法人之資產負債、營運結果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