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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全般就養業務。
二、榮民服務照顧及協助權益維護。
三、榮民個案輔導、社會資源運用與推展團體及文康活動。
四、綜辦榮民亡故善後服務及遺產管理。
五、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