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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學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其項目如下: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專科、大學(含日間部、進修部及進修學院)、研究所學雜費補助。
二、符合教育部所定辦理國外學歷採認相關規定之國外研究所學雜費補助。
三、具有中低(低)收入戶資格者,就學期間之生活津貼。
四、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專科、大學,學期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成績優異獎勵。
五、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研究所,學期平均成績九十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成績優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