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學力鑑別考試,分高中畢業程度及國中畢業程度兩種,每年於暑假前,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輔導會) 與教育部會同有關
機關舉辦一次,以應退除役官兵就學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