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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監獄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0 條
發受書信由監獄長官檢閱之,如認有妨害監獄紀律時,得不許其發受。
不許其發受之書信得廢棄之,其僅有部份妨害監獄紀律時,得令刪除後再
行發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