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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監獄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受刑人不服監獄處分時,得經由監獄長申訴於監督機關或視察人員,但在
未經決定前,無停止處分之效力。
監獄長接受前項申訴時,應即轉報該管監督機關,不得稽延。
第一項受刑人之申訴,得於視察人員蒞監時逕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