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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存款人死亡,如無遺族在臺,可由其生前合法遺囑之受贈人,按臺灣銀行一般存款辦法辦理解約。但無合法遺囑受贈人,依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移交輔導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