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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中科院應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及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等相關保密法令,訂定機敏性公有財產之保密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