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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儲蓄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左:
一、原本部軍儲作業準備金之淨值。
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三、存款作業收入。
四、本基金之孽息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