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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2 條
零用金僅限於經費零星支出之週轉,不得移作他用,如發現有挪借情形,
財勤單位應呈報其主管單位,函請各該上級單位查明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