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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2 條
各級單位歲出應付款 (含以前年度) ,經行政院核定後,由主管預算分配
單位,分別填製「歲出應付款核定通知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二一
) ,按預算分配系統逐級轉知。其經剔除部分,應以預算追減通知單追減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