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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儲蓄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存款到期以本息轉存時,每一存單 (摺) 在限額內各得將零數湊足新台幣
千元整數存入,惟應自辦理之當日起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