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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軍官士官退休俸,贍養金及退伍金內涵均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及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士兵年資退伍金基數內涵,按退除當時之上等兵月薪 (含副食費 )及主食
實物代金二項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