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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為瞭解支領俸金人員狀況及免除冒領等情事發生,國防部得依需要對支領
俸金人員實施身分校正,查核其支領憑證與眷補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