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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為便於結報,鐵運卡陸總部分配至相當軍團級單位,各陸軍獨立旅及其所
屬下轄單位,如需鐵運卡時應向其上級單位領用之,其餘各總部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