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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鐵運費之分配,以鐵運費預算證明卡 (格式如附件三,以下簡稱鐵運卡)
辦理,鐵運卡之頒發收繳,均應登記帳籍,其範例如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