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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車輛登記領用車照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軍車之行車執照號碼,每三年由陸軍司令部清校,呈報國防部核定後,換發行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