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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動員工廠為生產轉換演習之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指定軍品之生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