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國防部為生產轉換演習之主管機關,負責綜合策劃、管理、任務分配及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