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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主辦機關應就面臨戰爭、民間機構發生破產、清算或其他可能危及繼續經營等情事,事先擬訂應變計畫,並於充分掌握預警資訊時,視當時情況及事態急迫程度,陳報核定機關同意後,依應變計畫採取適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