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陸軍軍圖業務之職掌如左:
一、情報部門:負責軍圖之分配政策、計畫、督導及需求之擬定。
二、補給部門:負責軍圖之接運、領發、保管、存量管制、與帳卡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