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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各部隊及作戰有關單位,所存戰備用圖,應經常檢查是否均為最新版次圖
,由所隸管制單位,隨時督導抽查,並列入戰備檢查項目,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