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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工事整修與維護之經費,由各總司令部每年編列於施政計畫內,年度開始
依工事狀況策訂整修維護計畫,呈報國防部核定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