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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三角形單銷圖形之強度按照δA2+δAδB+δB2計算之,每一
圖形一等應小於 5,最大不得超過10,二等應小於15,最大不得超過30 (
A及B為三角形中距離角之正弦對數一秒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