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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管理制度,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建立一般研發成果管理之權責編制。
二、規劃並執行一般研發成果之申請、登記、取得、維護及確保等相關管理程序,並定期盤點。
三、一般研發成果之相關文件、資訊及人員等保密措施。
四、建置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機制。
五、建立處分股權之價格、時點等評估程序。
六、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