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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獎勵頒給之方式如下:
一、獎狀。
二、獎牌。
三、其他獎勵方式。
前項獎勵之頒給,經國防部審查通過,報請國防部長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發之。
第一項所需經費,由國防部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