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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軍事學校之校地、校舍、設備、師資等標準,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高級中等教育法、職業學校法、國民教育法及相關教育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