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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推動國軍官兵終身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主管機關應協助執行機關及推展委員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學校、企業、學術單位(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共同辦理終身教育事宜。
前項合作對象之選定、合作事項與範圍,由執行機關或推展委員會擬訂,陳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