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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教育部分發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須於每年度開始前,及早將預定分配
名額函國防部商定,再由國防部於每學年度新生入學前,令國防醫學院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