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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部隊與地方政府及專業機構商洽兵要情報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地方政府及專業機構所提供之兵要情報資料,務請詳盡正確,並注意爭取
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