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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非現役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穿著本條例所定之制服:
一、退伍、除役軍人經國防部邀請參加慶典。
二、後備軍人依法晉任授階。
三、其他經國防部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