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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軍服制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海軍及海軍陸戰隊士官、士兵受有勳章、獎章、紀念章者,於參加大典時
應佩帶之;於校閱日、公假日或外勤時得佩帶勳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