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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非適用勞動基準法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非適用勞動基準法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指國防部核定員額,經人事權責單位核准有案,且其服務單位屬政府機關類型,並持有服務證之編制內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以下合稱聘雇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