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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要保機關對無資格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因填報不實致誤辦承保者,如發生保險事故不予給付,其誤繳之保險費,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