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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依本條例第十條第六項規定,政府補助或負擔之保險費,被保險人所屬要保機關應分別列入年度預算,按月隨同被保險人自付部分,撥付承保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