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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補充兵之管理,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有關離營、報到、異動、入出境、編組、訓練、教育、除役及權利與義務之規定。
補充兵之運用,適用召集規則有關動員、臨時、教育、勤務、點閱等召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