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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國民兵列管人數統計表,通報內政部及國防部。